1994年有关部门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建议。
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燃油税的议案。10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但期间,《公路法》修正案曾经两次遭否决,燃油税也跟着被推迟。
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财部税制税则司负责人称,有关燃油税的具体方案已经上报到法制局进行修改和审批,近期将出台。
时任国税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当时有消息称,2001年下半年燃油税肯定开征。
时任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取消养路费、开征燃油税的工作已进入审批程序。
时任财部副部长廖晓军透露,财部相关部门正在完善燃油税实施细则。
时任财部部长金人庆指2007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13日表示,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
全国乘用车信息联秘书长饶达表示,“燃油税出台时机已经具备,肯定会在明年3月份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透露,择机尽快征收燃油税的具体方案早已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