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个《汽车工业产业政策》,首次提出“国家鼓励个人购买汽车……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干预个人购买和使用正当来源的汽车。”2001年开始,轿车快速进入中国家庭。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规划提出,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这是我国政府继“燃油税”、“家电下乡”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重大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