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汽车竞争格局的逐步走向强者恒强的整合,以“离婚”或倒闭收场的汽车企业将越来越多;而经销商退出机制缺失、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将会长期成为困扰厂商与经销商关系的“后遗症”。
2007年12月26日,圣诞节的第二天,成立8年的南京菲亚特合资公司宣告解体。与1997年广州标致遗憾解体、2002年富士重工退出贵州云雀不同的是,南京菲亚特的结局更令人扼腕。
对于意大利的菲亚特,这家驰名世界的汽车公司而言,退出风景独好的中国市场几乎是不可想像的。事实上,在南京菲亚特解散的第一时间,菲亚特汽车就宣布接手国内16万菲亚特车主的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并在不久后成立菲亚特汽车服务公司,积极开拓新的菲亚特进口车销售渠道,意图东山再起。
但合资公司的解散,对原有经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带来的冲击,仍不可避免。
同时,“离婚”后一系列善后事宜,开始成为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分手容易善后难
一般情况下,厂家因为各种原因“离婚”或者倒闭后,摆在经销商面前的选择就只剩下二个:一、转让店面自谋生路,二、改换门庭代理其他品牌。而无论是哪种选择,一个挥之不去的困惑是,中止合作后,经销商的损失由谁补偿?如何补偿?
记者曾就这个问题,广泛询问一些厂商人士,较为普遍的看法是:市场经济下,分分合合本属正常,经销商最初申请加盟并签署合约,就意味着接受了血本无归的可能,作为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厂商没有义务也不可能给商家什么承诺。而提出赔偿要求,一则不合乎商业惯例,二则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不过,一些厂家也表示,出于道义考虑,可能会酌情给予经销商一定补偿。
而在经销商看来,索要赔偿金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虽然目前没有明确的行业法规参照,但是《合同法》有明文规定:企业倒闭,相应的程序和义务都要履行。正常情况下,应该提前9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经销商来说,造成的损失除了店面投资外,还要面临诸如经销企业的员工下岗赔偿问题。“像我们这里有50个员工,假如厂家倒闭造成他们下岗失业,厂商最起码得赔偿一部分工资。这笔钱不应该我们替厂商埋单。”河南中威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刘俊义说。
据某经销商私下透露,厂家在解体后,一般都会就地组成善后清算组,与经销商、配件商签订业务终止协议、退还建店保证金、结算返利等。建店保证金和返利基本都能返还,但是赔偿就很难说。有些厂家倒闭之后,对商家的赔偿要求根本不予理会,当然,也有厂家考虑到今后的长期的发展、会有选择地支付商家一些赔偿金。
《易车》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经销商对问厂家索取赔偿能否有胜算都持怀疑态度。归根结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与经销商相比,生产厂家似乎难以撼动。深圳三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忠君直言,经销商向厂家索赔纯属浪费时间。“如果事情闹大,打起官司来,关系闹僵不说,还要搭进去人力、物力、财力,有那个工夫还不如干点别的。”王忠君的话,反映了很多经销商微妙复杂的心态。
政策法规的真空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