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质保设限很普遍
记者在对市场上各品牌的4S店做调查后发现,质保期内的车辆必须在厂家指定的4S店内做维修保养,只要有一次在非4S店内保养车辆,4S店就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车辆的质保权。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根据4S店的说法,质保期内不能随意选择保养店。随后,记者又翻阅了各厂商的维修保养手册,只有一部分厂商在说明书或保养手册中明确地提到“若保质期内不去指定4S店保养则视为自动放弃质保权”,而其他厂商的保养指导中均未提到此规定,质保条件仅通过销售人员在消费者购车后以口头形式传达给车主或者根本不提及。
质保限制条件无依据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熊律师认为,作为汽车企业在设定的质保期内不应该设立相应的条件,也不能随意更改消费者的质保权力。即使有必要设立附加质保条件,也必须明确告之消费者。比如,在购车合同中写入质保条件,而不应作为一种行业潜规则,仅仅通过口头通知方式来传达。这样不但对消费者的权力有所侵害,而且非常容易引起纠纷。
车尚评论
质保限制条件虽然没大问题,但是事先交待不清,商家也有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编者认为,“不去4S店就等于放弃质保权”这种规定,其实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因为汽车属于精密型工业产品,没有一定的维修系统或资质是不可以进行专业修理的,如果没有按照厂家要求自行修理汽车确实可能造成对车辆的损害。但是如果因为厂商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而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中选择非4S店进行保养,4S店同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