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车辆编制管理,切实压缩车辆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同时要求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经济、节能、环保的自主品牌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禁公车私用。
1999年出台的公务车采购标准是:高档公务车采购的上限是3.0排量和45万元单价。目前车价比1999年已经下降许多,采购价位上升空间宽阔,豪华大排量车大量进入一些政府部门。例如在并不富裕的西南地区,一县委机关领导干部就开着价值60多万元的豪华越野车,有的县政府一次就买了6辆单价为42万元的丰田2700型越野车。
随着节约型社会的到来,政府采购的用车标准也该与时俱进,重新认定。公务车的数量缩减,公车标准的下调,意味官员开车不再那么潇洒,却也意味着社会的进步、有限资源更公平地分配、更合理地支配纳税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