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是汽车的“眼睛”,它在交通安全方面所起的作用常常被一些有车族忽视。经常有司机抱怨,夜间行车时,看不清前面车辆的尾灯。尾灯指示不正常,往往会影响后车司机作出正确的判断。还有一些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车灯,这些都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10月8日20时30分许,出租车驾驶员蔡某驾车沿北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游乐小区路段,因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私家车后尾灯、刹车灯不亮,私家车在制动过程中,蔡某无法判断该车情况,导致两车发生追尾。当晚9时40分,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街上巡逻时,又发现一辆出租车前大灯不亮,民警上前纠正时,驾驶员不服气地说:“不就是大灯不亮吗?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呢?”殊不知,这种轻视车灯作用的态度已经为交通安全埋下了祸端。
据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在巡逻过程中,他们发现车辆夜间行车违章使用远光灯较普遍。夜间会车时,对面来车远光灯大开,刺目的白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在短短几秒钟内司机就会出现视觉盲区,往往容易酿成事故。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共用一条车道,那么,远光灯对来往车辆影响就更大。因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灯光是否良好,同时合理使用车灯,会车时变成近光灯,会车后及时变回远光,以放远视线;通过交叉路口和超车时,应以变换远近灯光进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