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适当的鼓励性措施 一是在“十一五”汽车产业规划中,建议明确提出鼓励发展先进柴油汽车。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着大量的限制使用柴油汽车的政策或规定,对先进柴油汽车仍有错误的认识,多数有能力的生产企业因政策不明而观望,中央政府明确鼓励发展先进柴油汽车,将有助于消除观念上、地方法规上的障碍。此外,环境监管的原则应是燃料中性的,而不是无论先进与否均限制使用柴油汽车。 二是完善税收手段,鼓励消费先进柴油汽车。首先是尽快实施燃油税,以适度增加消费者的使用成本,激励其购买先进柴油汽车等节能产品。鉴于柴油汽车价格偏高的现实,可考虑对汽油、柴油采取差别税率的方式,以使柴油价格低于汽油。其次是改革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办法,根据燃油效率确定税率,即“高效低税、低效高税”。 三是提高柴油质量。目前我国柴油的硫含量过高,除个别城市外,绝大多数城市柴油的硫含量为800PPM,而欧洲等国家硫含量只有50PPM。改善我国的柴油品质首先是要提高柴油质量标准。其次是要利用价格监管手段,鼓励生产高品质柴油。如果将柴油质量提高到欧Ⅲ、欧Ⅳ标准,成本增加60元/吨、100元/吨,为鼓励投资、生产清洁柴油,可利用成品油价格监管手段实行“优质优价”,并配合燃油税差别税率,使最终的清洁柴油价格具有竞争力。 四是增强先进柴油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目前主要的柴油发动机生产企业有7家,生产集中度为92%,知识产权多为国内企业所有,有些企业可生产满足欧Ⅲ标准的商用车柴油发动机,柴油机行业的自主研发基础好于汽油机。发展先进柴油汽车,应将提高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结合起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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